为进一步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主动接受监督,推动“案结事了人和”,本院2025年2月14日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对一起过失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首先由案件承办检察官就赵某乙涉嫌的犯罪事实、办理情况及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依据进行汇报。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赵某乙的行为构成犯罪;但本案犯罪嫌疑人赵某乙经电话通知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行为,具有自首情节,且无违法犯罪前科,属初犯偶犯,案发后积极将被害人送医救治,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犯罪情节轻微,拟对赵某乙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随后,双方当事人、侦查人员分别就案件处理发表了意见,听证员在充分听取意见、提出问题和评议后,一致认为本案系过失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取得谅解,被害人家属不再追究刑事部分责任,对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处理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人民监督员肯定了检察机关做法,也发表了对案件做不起诉处理的意见。最后,广南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听取听证员意见,对犯罪嫌疑人赵某乙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下一步,广南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应听尽听”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履职,把公开听证作为常态化办案机制来抓,充分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对于情节轻微,特别是邻里、亲属关系的案件,积极通过听证会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将听证制度做到“全覆盖”,融入全流程,不断规范和完善检察听证工作,全面提升听证质效,发挥听证会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积极作用,高质效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