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广南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广南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广南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广南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广南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成立于1955年7月20日,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
2.接受州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县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县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5.对广南县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和社区矫正活动合法性实行法律监督。
6.依法受理向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7.负责全院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规划院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检察技术与信息工作。
9.行使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以及其他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广南县人民检察院共设置八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政治部。
广南县人民检察院为县级院,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不懈以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工作。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这一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注重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不断在检察办案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更高质效为大局服务。一体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州委十届六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发展大局中思考和谋划,锚定“3815”战略广南行动,积极融入加快建设县域治理现代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推出更多更实服务举措,为广南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3.更高质效为人民司法。坚定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努力的方向,进一步加大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力度,全面推进涉稳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倾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用法治守护美好生活。
4.更高质效为法治担当。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州委实施意见、县委实施方案,促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广南、平安广南,助力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自觉重塑、更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司法理念,深化司法改革部署要求,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5.更高质效淬炼过硬队伍。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关于“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的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践行“十种鲜明导向”,以强化检察权的监督属性带动检察工作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0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893,042.7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575,008.9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318,033.8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069.90元,下降0.07%,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2024年调整编制方式,由社保经办机构编制,不再由各参保单位编制;二是其他收入(含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575,008.91元,其中:本年收入12,552,008.91元,上年结转收入23,0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552,008.9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9,861.30元,增长0.24%,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随着人员工资的增长,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随之增加;二是2024年省级部门执行新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893,042.7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575,008.91元,其中:基本支出11,962,008.9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861.30元,增长0.06%,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随着人员工资的增长,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随之增加;二是2024年省级部门执行新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613,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000.00元,增长3.9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司法救助金23,000.00元尚未兑付完毕,因此申请结转到2024年继续使用。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8,599,935.83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986,1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及司法救济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590,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11,692.64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71.68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12,827.11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42,632.23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541.32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90,708.1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政府采购项目3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97,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97,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广南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7,6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0.2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广南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广南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1.9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8次,共计接待667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广南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内控制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把好公务接待审批和费用报销关,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广南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7,6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7,6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2024年无新增购置公务用车、无报废报损公务用车情况,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均为307,600.0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预算绩效目标:一是全面构建“四大检察”为主要内容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体系,平衡发展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促进庭审公平。高质量办理各类案件,以质量和效果并重理念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案件比≤1:1.19,检察机关案件办结率≥95%。二是以提高检察保障水平为中心,优化检察业务管理,提高物业服务保障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将“两房”物业管理工作推向市场化,逐步实现“两房”物业服务社会化、专业化,为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全面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物业服务需求保障程度≥98%。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管理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广南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80,552.4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829.32元,增长2.5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省级部门执行新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因此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南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4,315,405.90元,其中,流动资产303,557.81元,固定资产13,886,528.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125,319.79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0,887.9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49,952.7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广南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预算公开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