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的目的是使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法制观念,培植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即“知法守法学法用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以宣传从娃娃抓起理念深入人心,让法制宣传不留死角。2月20日,广南人民检察院到广南县第十中学以巡回公诉的方式,出席一起危险驾驶案的庭审活动,以生动直观的鲜活案例,开启新学期法治第一课,该校师生共计3000余人参加。
被告人陆某某于2022年8月的一天,饮酒后无证驾驶一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阿八线广南县珠琳镇某路段,与他人的小型轿车发生刮擦,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被民警现场查获,认定陆某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鉴定,抽血送检的陆某某血液乙醇含量为226.62mg/100ml。我院经审查认为陆某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故依法向广南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陆某某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在庭审中,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审判长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陆某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通过该起案例开展法庭教育,宣传危险驾驶的危害,为在场师生分析了违法犯罪的成因、危害和犯罪成本。让广大师生既当守法员、又当宣传员,以案释法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下一步,广南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动巡回公诉工作,用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助推“扫盲式”普法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