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广南县人民检察院起诉广南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未履行法定监管职责一案在广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是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推开以来广南县开庭审理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在庭审过程中,公益诉讼起诉人从主体适格、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阐述。通过举证质证,向法庭全面客观地呈现了因广南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未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导致广南县板蚌库区网箱围栏养鱼严重超过限养面积,致使水体污染变质,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事实。在法庭辩论阶段,检察官针对法庭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并针对被告及诉讼代理人提出的质证观点一一作出答辩。最后公益诉讼起诉人从公益诉讼的合法性、维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以及在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主动履职等方面发表了诉讼意见。被告方当庭表示认可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起诉意见。

经过近3个小时的审理,庭审圆满结束。
检察机关通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不仅督促了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全面履职,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时通过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开庭审理,增强了行政机关及行政人员的法治意识,提高了公民对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认知水平,拓宽了人民群众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到损害的救济途径,凸显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和公益保护多赢共赢的良好成效。
广南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促进依法行政,用实际行动展现检察机关的司法力度和司法温度,用工作成效回应人民群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