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统一部署,广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袁劲松带领民事行政检察干警一行五人到广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疫苗安全问题开展专项行政监督,对疾控中心现有疫苗进行排查,查看是否有此次曝光的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记录造假批次疫苗、百日破联合疫苗(批号为20160705014-01)效价指标不符合规定的批次疫苗、武汉生物研究所生产的百日破疫苗(批号为201607050-2)效价指标不符合规定的批次疫苗,同时对疾控中心的疫苗购进台账、疫苗冷藏情况等进行检查。经核实广南县疾控中心现存批次疫苗中未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批次疫苗和其它疫苗隐患。
广南县人民检察院将坚守法律底线,加大监督力度持续关注广南辖区疫苗情况,在疫苗使用单位的采购、运输、接种等各个环节及时跟进监督,积极协同广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县疾控中心等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疫苗安全监管工作,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公众和谐稳定。

向工作人员进行情况了解

查看疾控中心疫苗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