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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月】那些藏在合同背后的真相,4类陷阱,一文看懂!
时间:2026-05-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民法典宣传月
那些藏在合同背后的真相!

在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合同作为交易的基石,承载着信任与承诺。然而,看似严谨的合同文本,光鲜的条款背后,有时却暗藏玄机与风险,可能成为不法分子牟利或推卸责任的工具。今天就带大家一一拆解藏在其中的陷阱,我们又该如何预防!



“画皮”式欺诈——披着合同外衣的诈骗




骗子装成“正规公司”,用假项目、假资质、空壳公司骗你签合同、付货款/定金。钱一到手,根本不履约,直接转走、挥霍、跑路,这不是违约,是合同诈骗犯罪。如:某“工程公司”伪造政府批文、招标文件,以“承包道路工程”为名,与多家施工方签订合同,收取数百万保证金。收款后公司注销、负责人失联,最终被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刑责。

【法律条款】

《刑法》第224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民法典》第148条:一方欺诈订立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

【避坑小妙招】

? 查营业执照、资质、经营年限,拒绝空壳公司、刚注册的皮包公司

? 查办公场地、真实项目、过往合作案例,不只看宣传资料和口头吹嘘

?不付全款 / 大额预付款,分阶段付款或者履约达标再付款

? 公对公转账,拒绝私人账户,留存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

? 高收益、稳赚不赔、手续极简 → 一律警惕



“暗礁式条款——藏在字里的霸王陷阱



合同看着正规,实则全是不公平条款:只罚你、不罚他;口头说“保底、包赔”,合同里一字没有;模糊责任、隐藏免责,专门坑消费者、小企业、打工人。如:健身卡合同写着 “一经售出概不退费”“门店有权单方变更服务”;培训合同约定“学员违约赔 30%,机构违约仅退余款”。法院均认定:此类格式条款无效。再如:某网贷平台合同写着“最终解释权归平台所有”,逾期罚息每日5%,但平台系统故障导致逾期却无需担责。法院认定该条款无效,平台需返还不合理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条款】

《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必须提示并说明免责、限责条款,否则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民法典》第497条:免除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直接无效。

【避坑小妙招】

? 口头承诺(保底、包赔、退款、福利)全部写进合同

? 重点看:违约、免责、解释权、违约金比例以及小字内容

? 只约束你不约束对方;只罚你、对方免责 → 坚决修改

? 看清格式条款,模糊表述、模棱两可的文字,一律要求写清楚、写具体

?不空白签字、不匆忙签字



“变色龙”式合同——违法违规,签了也白签


合同内容直接违反法律禁止规定,最常见就是: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买卖/租赁耕地违建。这种合同从一开始就无效,不受保护,还可能被罚款、坐牢。如:某村村民与开发商签订“耕地建房买卖协议”,建成房屋出售。后被自然资源部门查处:合同被认定无效,双方返还财产,开发商还被处以高额罚款,相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条款】

《民法典》第 153 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土地管理法》第 37 条:禁止占用耕地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禁止买卖、租赁耕地上的违法建筑。

【避坑小妙招】

? 涉及耕地、土地、小产权房 → 不签

? 改变土地用途、违建买卖 → 一律拒绝

? 不清楚土地性质 → 先查再签

? 记住:违法违规的合同签了也白签,不受法律保护,还会被罚款追责



“温水煮蛙”式侵权——新业态里的隐蔽剥削



在外卖、快递、平台用工中,用“合作协议”代替劳动合同,不缴社保、模糊责任、不合理扣款、过度收集信息、出事不算工伤,慢慢侵害权益,发现时已受损。如:外卖骑手与平台签“合作协议”,被要求全天候在线、超时罚款、差评扣款,但平台不缴社保、不承认劳动关系。骑手送餐受伤后,平台拒绝赔偿。法院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平台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法律条款】

《民法典》第 1035 条:处理个人信息应合法、正当、必要,禁止过度收集、强制授权。

新就业形态劳动保障意见:平台不得规避用工责任,符合管理特征的,应认定劳动关系,保障社保、工伤权益。

【避坑小妙招】

? 分清:劳动合同 / 合作协议,警惕用合作规避社保和工伤责任

? 不随意授权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 看清扣款、处罚、派单强制要求、离职规则,不合理的提前协商

? 保存:考勤、派单、流水、通知记录

?警惕平台用算法规则、内部规定随意扣钱、甩责任



最后提醒



合同不是 “走流程”,每一条都关系钱袋子、人身权、法律责任。

看不懂不签、不公平不签、违法违规不签、口头承诺不落地不签。守住这四不签,签约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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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赵世梅

编辑:张耀

核稿:韦海波

审核:王帮文

签发:杨国才




欢迎光临广南县人民检察院网站!期望您提出宝贵意见,给我们更多支持,推进广南检察事业向前发展。---广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腾元。   欢迎光临广南县人民检察院网站!期望您提出宝贵意见,给我们更多支持,推进广南检察事业向前发展。---检察长刘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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