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4-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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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治理,提升群众法治意识,2026年4月8日,我院干警深入五珠,对王某某危险驾驶案开展巡回公诉,以“庭审+普法”模式开展现场法治宣传。 2025年12月30日,王某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于15时17分许从其家中行使至广南县五珠乡某某村民委办事时被民警查获,经鉴定,抽血送检的王某某血液乙醇含量为222.94mg/100ml,属严重醉酒驾驶,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当前,酒后驾驶案件频发,酒后无证驾驶、酒后载人驾驶、酒后驾驶报废车辆现象普遍存在,农村酒驾醉驾问题更为突出,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庭审中,被告人王某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以自身经历警示在场群众杜绝酒驾,公诉人也随即开展庭审教育,并在庭审结束后,现场发放相关法律宣传资料,解读酒驾相关法律规定,解答现场群众法律疑问,真正实现了“边办案,边普法”,通过一场深入村户的庭审让更多的群众接受法治教育,达成“以个案警示大众,以法治守护平安”的良好办案效果,为切实筑牢乡村交通安全防线贡献了检察力量。
拟稿:王联云 编辑:张耀 一审:侬又嘉 二审:李晓芬 三审:易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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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光临广南县人民检察院网站!期望您提出宝贵意见,给我们更多支持,推进广南检察事业向前发展。---检察长刘腾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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