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2日,吴某涉嫌挪用资金案公开审理,县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为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强化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县检察院联合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法院组织7个乡镇的100余名村组干部,对被告人吴某涉嫌挪用资金罪一案开展庭审观摩,旨在通过“零距离”接触庭审现场,强化警示教育,彰显检察机关在反腐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案件审查起诉期间,承办检察官通过细致审查证据、精准界定犯罪事实,确保案件质效,同时结合被告人实际情况开展释理说法工作,促使被告人吴某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被告人吴某在担任村小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村集体资金二十余万元挪用作经营活动的犯罪事实,规范开展讯问、举证质证,结合证据与法律深刻阐述职务犯罪的社会危害,依法提出量刑建议,展现检察履职的专业性。
该次庭审观摩活动以“庭审现场”为“廉政课堂”,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的忏悔直击人心,让观摩人员“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与职务犯罪的惨痛代价。观摩人员纷纷表示深受触动,今后工作中将以案为鉴,严守廉洁底线。
下一步,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案件查办与警示教育有机融合”的工作机制,选取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观摩活动,并针对案件暴露的漏洞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源头预防,为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