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针对性讯问,对在案证据全面客观地进行举证、质证,构建起逻辑严密、环环相扣的证据链条,有力地揭示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展示了公诉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的专业性、严肃性。同时,注重庭审中发挥案件教育功能,深刻剖析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对家庭带来的深远负面影响,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破坏、对国家和集体利益造成的损失,从总结案发原因、案件结果、如何预防等方面对被告人及旁听人员进行了深刻的廉政教育,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被告人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深刻忏悔。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县纪委监委同志及检察干警围绕公诉人在出庭规范、文书制作、法庭讯问、举证质证及庭审应变等方面的表现进行了充分评议,并就案件中的实务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通过“庭审观摩+庭后评议”,进一步强化公诉人文书规范意识,提升证据审查能力和出庭公诉水平,推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专业化、规范化。
下一步,县检察院将充分运用“观摩庭审+廉政教育+庭审评议”的形式,充分发挥职务犯罪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持续推动以“观”促学、以“评”提质,一体化提升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