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什么情形下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监督?
(一)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二)认为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的。
(三)认为民事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
Q2:申请监督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应当提交监督申请书、身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提交证据材料的,应当附证据清单。
Q3: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后如何处理?
人民检察院对审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区分情况作出下列决定:
(一)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二)提请抗诉或者提请其他监督;
(三)提出抗诉;
(四)提出检察建议;
(五)终结审查;
(六)不支持监督申请;
(七)复查维持。